楚雄州全州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严防“两超一非”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食品生产环节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01
抓牢主体责任落实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入生产车间一线抓实食品安全管理,定期开展自检自查,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要强化“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有效执行,确保责任到人、管理闭环。
02
严格许可范围生产
月饼、糕点等须按许可范围生产,生产含冷加工工艺产品(如三明治、汉堡、裱花蛋糕等)的,须取得冷加工糕点生产许可,并在清洁作业区设置冷加工间,冷却间、冷加工间、内包装间等须与其他区域严格分隔,防止交叉污染。肉制品生产企业须具备原料冷藏冷冻、腌制、熟制、灭菌等设施设备并取得相应许可。食品小作坊须按登记证载明品种和生产方式组织生产,严禁超范围生产。
03
严控食品添加剂使用
严格按GB 2760—2024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防腐剂、甜味剂、着色剂等,做到专柜存放、专人管理、专用台账、精确计量,践行“非必要不添加”。糕点中已全面禁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应及时调整配方工艺,确保保质期内微生物等指标合格;不得将糕点上彩装用着色剂用于糕点本身,对原料带入的添加剂进行合规评价。
04
严把原料采购管控
肉制品生产要严把原料肉采购关,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按规定检疫、检疫不合格以及证货不符、超保质期、腐败变质或感官异常的畜禽肉类,采购生猪产品应索取并留存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严禁以低价肉类冒充高价肉类、以鸭肉冒充牛羊肉等掺杂掺假行为。月饼、糕点生产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严把面粉、油脂、馅料等原料质量关,肉、蛋、奶等易腐原料落实温度控制,严禁使用过期变质原料和回收馅料,严禁使用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合格证明的原辅料。涉及植物油、酒类、食糖、淀粉糖等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的,要查验承运方准运证、运输容器专用标识及清洁记录,索取运输联单并留存。
05
强化生产过程控制
严格原辅料进货查验、索票索证;散装原料采购、储运要加强专用车辆管理,严防污染;严禁“两超一非”。健全有害生物、异物防控管理制度,配备纱帘、纱网、防鼠板、防蝇灯、风幕等设施,加强生产场所卫生清洁。严禁将回收食品、过期或来源不明原料用于生产加工,不得将退回产品回炉或改贴标签,应建立回收食品登记处置(销毁)制度。从业人员须取得健康证明,严格执行岗前健康和卫生检查。定期检查维护厂区、车间、库房和设备,及时修缮破损和“三防”设施。
06
规范检验标识包装
做好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检验,设置专间(专柜)按规定条件留样,成品检验合格并规范留样后方可出厂销售。包装要如实标注,杜绝虚假标注配料表、生产日期或批号等行为。月饼等节令食品要严格遵守GB 23350—2021,包装层数不得超过三层,不得与其他产品混装,不得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包装空隙率和包装成本占比须符合标准。“无糖”“低糖”等营养声称须符合GB 28050规定。
07
妥善处置消费舆情
经营的食品应明码标价,积极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及合理诉求,诚实守信、文明从业。对涉及本单位的食品安全问题应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回应,不得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信息,自觉接受监督。
08
加强安全责任落实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生产加工场所使用的醇基燃料要做好标识管理并妥善存放,确保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对以上提醒告诫事项,有违法违规情形的将依法查处,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同时,希望消费者、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给予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