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纵深推进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督促提醒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依法依规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市场秩序,现将一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金乡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金乡县某土特产经营店销售食品作虚假及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2026年4月,金乡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举报,依法对金乡县某土特产经营店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在销售某品牌驼乳粉过程中宣传驼奶有治疗癌症、乙肝、肾病、糖尿病等疾病的功效。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2026年5月,金乡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任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冷冻食品销售中心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食品案
2026年6月,任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案件移送函对某冷冻食品销售中心销售的肉制品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肉制品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资质、合格证明文件,产品标称的生产企业名称和厂址系假冒。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2026年10月,任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兖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济宁市兖州区某餐厅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案
2026年6月,兖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济宁市兖州区某餐厅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发现,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调味料加工餐食,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相关规定。2026年9月,兖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罚款的行政处罚。
供稿 | 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