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今年以来,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民政局按照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要求,持续深化养老服务领域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现选取一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灌南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灌南县某食品经营部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灌南县市场监管局于2026年5月8日立案调查灌南县某食品经营部(以下简称当事人)相关违法行为。该局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布置小型会议室,并配备投影仪、电脑、音响等讲课工具一套,现场店员正在向在场的几十位老年人讲课,宣传推广“尊享御品酒”(配制酒)的保健作用,当事人电脑U盘中的宣传视频内容涉及喝此配制酒能降血压、调整身体、治疗疼痛等功效。当事人销售的“尊享御品酒”(配制酒)为普通的预包装食品,当事人无法提供该商品具备所宣称功效的任何真实有效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灌南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于2026年7月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情评析:经营者应当规范宣传方式和宣传内容,不得虚构疗效、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本案当事人针对辨别能力较弱的老年人开展虚假宣传,严重扰乱正常市场经营秩序。查处此类违法行为能够警示同类经营主体严守宣传底线,压实经营主体责任,净化老年消费市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与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
案例二:赣榆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赣榆区某百货店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赣榆区市场监管局于2026年1月12日立案调查赣榆区某百货店(以下简称当事人)相关违法行为。该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向到店老年人播放宣传视频,对所售“糖之舒牌蜂胶软胶囊”等保健食品,使用“对症调治糖尿病及并发症、高血压高血脂、心脑血管疾病、慢性肝病、肿瘤康复预防、顽固胃病”等宣传用语,宣称产品可促进肝细胞恢复、防止肝硬化、是肿瘤克星。经查,当事人以发放鸡蛋等小礼品为手段,每日凌晨招揽大量老年人到店聚集,播放宣传视频、提供产品试用,推介蜂胶系列产品诱导老年人消费。其宣传内容无客观来源与科学依据,无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案涉糖之舒牌蜂胶软胶囊属保健食品,批准适宜人群仅为免疫力低下者,不具备疾病治疗功效。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赣榆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于2026年2月24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情评析:本案中当事人宣称保健食品能够调理多种病症,刻意模糊保健食品与医用药品的本质界限,极易误导患病消费者轻信产品功效而放弃正规就医,可能严重损害群众身体健康。本案的查办,为保健食品宣传经营划定法律红线,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同时,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引导广大消费者分清保健食品与药品的功能差异,增强风险辨别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