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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私宰生猪盖假章掩人耳目难逃惩处

   2014-12-24 福建日报2250
核心提示:本报讯 (林娟) 为掩人耳目,在未经检疫的猪肉上盖假章,最终把戏被戳穿。日前,福清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犯

    本报讯 (林娟) 为掩人耳目,在未经检疫的猪肉上盖假章,最终把戏被戳穿。日前,福清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吴某等4人。

    从2011年开始,吴某和林某明等4人违反国家生猪定点屠宰的规定,在福清市龙山街道一出租房内私设屠宰窝点,从上迳镇等地购买生猪,在违法屠宰窝点私宰后,将猪肉往周边村庄出售。

    为让消费者放心购买,吴某私刻了肉品品质检验章,并盖在私宰的生猪上。据了解,吴某等人累计购进生猪2000多头,销售额达4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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