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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委托生产新规落地!柳州市市场监管局专场宣贯培训划重点

2026-02-03 09:32IP属地 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 联通2160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的《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于2025年12月12日公布,将于2026年12月1日施行。针对食品委托生产这一特殊的生产模式,该办法清晰界定委托生产范围,明确委托双方责任和义务,创新监管机制,将食品委托生产纳入了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在制度上破解了行业长期存在的责任虚化、标签混乱等痛点。
 
  为规范全市食品委托生产行为,加强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压实委托双方责任,2月2日上午,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宣贯培训,督促全市相关企业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完善管理制度,做好过渡期准备工作。全市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食品生产委托和被委托企业共225余人参训。
 
  本次培训对《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了全方位解读,包括该办法出台背景与意义、规定的委托生产范围、委托和被委托方的责任和义务、对食品生产企业与监管执法的影响等内容。同时,将商标许可、特许经营等各类委托生产形式纳入监管,委托方负总责、受托方负生产直接责任,建立委托生产报告备案,属地协同监管,双检验双召回等重点内容进行展开说明解读,提醒企业对照办法要求开展自查整改,规范签订委托合同、完善备案手续,落实双检验双留样等要求,做好过渡期各项准备,确保办法实施后合规生产经营。
 
  食品委托生产监管是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培训要求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政策执行,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全市各食品生产企业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法等要求规范委托生产行为,确保生产规范、风险可控;政企两方要进一步加强协同合作,强化信息共享与联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切实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
 
  下一步,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强化政策宣贯和现场指导,引导企业对照办法要求进行合规生产,做好过渡期合同完善、标签更换等准备工作,确保《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柳州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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