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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通报11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样品

   2019-09-21 人民网16350
核心提示:  人民网合肥9月21电 昨天,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饮料等5类食品546批次样
  人民网合肥9月21电  昨天,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饮料等5类食品546批次样品抽检情况,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35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其它指标。
 
  不合格食品样品包括: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芜湖弋江商场销售的、标称苏州苏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甄选花生(卤味花生),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悦方国际中心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合肥皖东食品厂生产的拉面丸子(香葱鸡汁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苏果超市(铜陵)有限公司建设东路社区店销售的、标称安徽俊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姜糖茶(固体饮料),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鸠江区汇益超市销售的、标称芜湖兄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金傻子奶油味(西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金寨县福万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修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薯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徽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心悦城店销售的、标称合肥公和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公和堂狮头(生产日期:2018-12-17)、公和堂狮头(生产日期:2019-1-14),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金寨恒信商贸有限公司恒信华联超市明发店销售的、标称安徽味食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怪味豆,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万达文旅城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黄山市大自然食品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龙须酥(奶油味)、龙须酥(草莓味),酸价(以脂肪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安徽皇驾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皇驾贡酒(洞藏10),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芜湖、合肥、六安、黄山、亳州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芜湖、六安、合肥、亳州、铜陵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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