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不得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客观、公正对待公布的食品安全信息。
根据事权划分方案,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展开了核查处置工作。
不合格信息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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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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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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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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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抽样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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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抽样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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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称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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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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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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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日期/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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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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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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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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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执行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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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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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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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3190100683-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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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永定区湘和记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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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回龙路维港十字街二栋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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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永定区湘和记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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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回龙路维港十字街二栋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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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瓷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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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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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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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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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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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 mg/100c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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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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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4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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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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