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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个地方性食品安全监督条例实施

   2018-05-02 中国质量报16720
核心提示:  以不低于供港食品的标准建立供深食品标准体系  4月27日下午,深圳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深圳市实施食品安
  以不低于供港食品的标准建立供深食品标准体系
 
  4月27日下午,深圳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深圳市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等关于食品安全的系列工作方案。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实施市委市政府食品安全相关重大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好市民饮食健康安全,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
 
  5月1日起,作为全国首个地方性食品安全监督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正式实施。条例授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质量、营养健康、过程控制等方面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广东省标准的深圳标准。
 
  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介绍说,除了最严格的标准外,条例还体现了最严格的监管——重构了政府食品安全监督机制,实行食品安全监督部门“一道门”监管,并明确要求食品检测不合格要即时向社会公布;最严厉的处罚——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罚款的“下限”提高至1万元,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不仅要处罚企业,更要直接罚到责任人;最严肃的问责——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有隐瞒处理食品安全事故、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等行为的,对直接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记过、降级甚至是开除处分。
 
  监管要从严,工作方案要周全。据了解,《深圳市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建立供深食品标准体系打造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2018-2020年)》明确了法治保障、科技引领、标准体系、主体责任、全链条治理等九大实施策略,对标国际国内先进经验做法,提出实施“供深食品”标准体系建设、供深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阳光智慧餐饮工程等13个工程共60个项目。建立“供深食品”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全链条可追溯监管体系,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积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不断提高市民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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