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产品为:
(一)来宾合山市北泗镇中心小学采购的“蒜”( 购进日期:2017年5月15日),镉含量检出值为0.08mg/kg,比标准限值(不超过0.05mg/kg)高1.6倍。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来宾合山市北泗镇莫会平蔬菜摊经营的“洋葱”( 购进日期:2017年5月15日),镉含量检出值为0.10mg/kg,比标准限值(不超过0.05mg/kg)高2倍。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抽检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对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展开核查处置工作,分析原因并通报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