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聚餐人数达到50人以上的,举办者需提前2个工作日到村(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进行申报备案;聚餐活动100人以上的,举办者需提前3个工作日到村(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进行申报备案。同时,举办者或厨师要对每餐次的食品成品进行留样。
本报讯 林芳 陈晓霞 施丽涵 春节前夕,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食品药品监管所起草了《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管理制度》,提请西天尾镇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行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管理制度的通知》,这在莆田市各乡(镇)、街道中尚属首家。截至目前,该镇已有8名集体聚餐活动举办者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