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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案例(第十六期)

2026-07-19 10:33IP属地 陕西省西安市 电信3140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威海市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保健类食品突出问题,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现将3起案例公布如下:
 
  一、山东某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2026年6月15日,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某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经查,某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在抖音店铺销售“接骨木莓胶原肽饮品”,其产品宣传详情页面含有“小分子好吸收、抗氧焕亮、水润紧致、植萃防护、肤色暗沉、缺乏光泽者;日常饮食蛋白质摄入不足者;追求内调外养,延缓肌肤老化者;控糖期注重低热量饮品者”等用语,当事人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及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二、荣成市某百货商行对其商品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2026年6月4日,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荣成市某百货商行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经查,荣成市某百货商行为吸引老年人购买其经营的复合橡胶籽油凝胶型运动营养食品(耐力型),以播放视频的形式宣传“溶栓溶斑块”,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且无任何科学依据。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相关规定,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三、乳山市某食品店对其商品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2026年6月18日,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乳山市某食品店对其商品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经查,乳山市某食品店在其经营场所向老年人推销保健食品“盐藻维E软胶囊”,现场讲解PPT文件中对其产品宣传内容含有疾病预防治疗功效的用语,且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希望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告经营单位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规范营销宣传行为,威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保健类食品突出问题整治力度,严厉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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