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
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
违法行为
强化网络食品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
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现发布三起典型案例
以案示警,以案促改
案例一
中山市中山港街道查处某百货店
网络发布虚假广告销售食品案
当事人为推广其所销售的食品“善玉菌固体饮料”,在其微店平台店铺发布广告,在上述食品为普通食品的情况下,宣称该食品有“提升免疫力”的保健食品功效。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中山市人民政府中山港街道办事处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广告,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
中山市古镇镇查处某商行
网络发布虚假广告销售食品案
当事人在其于“淘宝”平台入驻的网店售卖的酵素果冻为普通食品,在该商品主页面对外发布“清肠排宿便、减肥刮油神器燃脂瘦身”广告,虚构产品功效。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三
中山市石岐街道查处某餐饮店
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经营
通过好评返现的方式
呈现不真实的消费评论案
当事人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过程中,在送往消费者的外卖食品中放置“加微信、晒买家秀、中奖红包”的小卡片,通过好评返现的方式呈现不真实的消费评论,查证近130条好评返现红包记录和好评截图。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