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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餐饮整治工作动态⑦ | 佛山公布五起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第二期)

2026-06-19 09:28IP属地 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 联通2660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佛山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守护市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截至6月,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11593家次,排查发现并整改问题2090个,下线违规商户447家,立案查办违法案件847宗,移送案件线索93条。现选取五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01
 
  佛山市南海某餐饮店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及作为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案
 
  基本案情:2026年3月24日,佛山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佛山市南海某餐饮店在平台提供者(美团平台)公示使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相关业务数据系统内未查询到有效信息,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及作为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
 
  处理结果:当事人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为入驻“美团外卖平台”委托第三方帮助办理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上传至平台提供者开展经营活动。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同时将当事人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02
 
  佛山市顺德某食品店(个体工商户)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及作为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案
 
  基本案情:2026年4月1日,佛山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佛山市顺德区某餐饮店(个体工商户)正在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当事人在平台提供者(美团平台)公示了《食品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在相关业务数据系统内未查询到相关的许可信息,亦未查询到其他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信息,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及作为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
 
  处理结果: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03
 
  佛山市三水区A餐饮店、佛山市三水区B餐饮店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及作为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案
 
  基本案情:2026年3月25日,佛山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佛山市三水区A餐饮店进行监督检查。当事人在平台提供者(美团平台)开设的外卖门店所关联的主体为“佛山市三水区B餐饮店”的证照。当事人表示曾在平台提供者(美团平台)开设另一家门店,所关联的主体为“佛山市三水区A餐饮店”,但该门店已下架。执法人员在相关业务数据系统内未查询到“佛山市三水区A餐饮店”“佛山市三水区B餐饮店”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信息,当事人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及作为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
 
  处理结果: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同时将当事人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04
 
  佛山市三水区某小食店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及作为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案
 
  基本案情:2026年3月30日,佛山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佛山市三水区某小食店进行监督检查,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出示营业执照,当事人出示名为“佛山市三水区某牛肉店”的营业执照,名下有对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当事人在平台提供者(美团平台)开设两家外卖门店,其中外卖门店1公示的证照信息为“佛山市三水区某牛肉店”,外卖门店2在平台公示的证照信息为“佛山市三水区某小食店”,执法人员在相关业务数据系统内未查询到“佛山市三水区某小食店”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信息,当事人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及作为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
 
  处理结果: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同时将当事人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05
 
  佛山市三水区某餐饮店及佛山市三水区某食品店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及作为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案
 
  基本案情:2026年3月25日,佛山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佛山市三水区某餐饮店进行监督检查,当事人使用涉案两个铺位在平台提供者(美团平台、淘宝闪购平台)分别开设两家外卖门店。当事人现场出示名为“佛山市三水区某餐饮店”及名为“佛山市三水区某食品店”的营业执照,执法人员在相关业务数据系统内未查询到“佛山市三水区某餐饮店”“佛山市三水区某食品店”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信息。当事人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及作为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
 
  处理结果: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同时将当事人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犯罪线索移送至公安部门处理。
 
  在此,欢迎广大消费者、外卖骑手及社会各界监督网络餐饮经营行为,共同守护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通过拨打12345、12315热线及时反映,共同守护每一份网络餐饮食品的安全与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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