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整治网络餐饮行业乱象,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虚假公示、后厨脏乱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守护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网络餐饮领域违法案件,现集中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上海市崇明区某饮食店从业人员未规范穿戴工作衣帽
案件介绍
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外卖员举报线索,对辖区内某饮食店开展现场核查。经查,当事人在加工餐饮食品时未规范穿戴工作衣帽。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案例意义
合规穿戴工作衣帽是从业人员守好食品安全底线的必要举措。本案的查处既体现了柔性执法理念,也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提供了生动实践。外卖小哥主动举报违法行为,让一线监督力量有效延伸,呼吁更多外卖从业者积极参与,共同守护餐饮安全。同时也提醒广大网络餐饮经营者,要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个人卫生操作,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餐饮环境。
案例二:上海市崇明区某饭店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案件介绍
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饭店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当场做出警告处罚。
案例意义
网络餐饮经营者应当在经营活动中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食品安全意识不足,日常管理不严,存有食品安全隐患。市场监管部门当场固证并现场处罚,有力地警示了当事人。本案的查处也提醒广大网络餐饮从业者引以为戒,必须切实履行进货查验责任,严格核查供货方资质及证明文件,从源头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案例三:上海市崇明区某食品商店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入网从事食品经营
案件介绍
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线索,对辖区内某食品商店开展现场核查。经查,当事人超范围入网从事热食类食品制售简单制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根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八条依法作出处理,同时对举报人员给予举报奖励。
案例意义
餐饮单位超范围经营缺乏必要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硬件设施,极易引发食源性疾病,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威胁。本案通过落实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凝聚共治合力。同时也警示网络餐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开展网络经营,严守许可事项、规范入网经营行为。
近期查处的三起案例,涵盖了未经许可、未进货查验、不符合操作规范等餐饮行业常见违法违规行为。崇明区市场监管局通过严格执法,不仅惩处了违法行为,更向行业传递了“食品安全无小事”的强烈信号。下一步,崇明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常态化开展监督执法,同时呼吁广大网络餐饮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
供稿:食品经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