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海宁开展全市老年人保健品行业整治工作,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职能,聚焦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突出问题,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为进一步揭露养老消费领域的违法套路,提高老年人防骗意识,并强化执法震慑,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警示教育效果,现选取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公示。
海宁市斜桥镇某日用品店虚假宣传案
2025年10月27日,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海宁市斜桥镇某日用品店对其商品的功能作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以会议营销的形式,在其经营场所内销售一款名称为藏秘甘露活血保健凝胶的产品,视频广告宣传中提及该产品有疏通经脉、紧致肌肤、收紧线条、保养子宫、淡化妊娠纹、排除没有完全排干净的月经、调理便秘、调理痛经、去除宫寒、调理腹部的神阙、中腕、气海、关元、天枢诸穴等好处。实际上,上述产品包装标示为“保健作用:具有促进健康的保健作用”,当事人的宣传内容与产品包装所标示的保健作用不符。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海宁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海宁市马桥街道某养生馆虚假宣传案
2026年04月04日,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海宁市马桥街道某养生馆对其商品的功能作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80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自2025年9月起在其经营场所内采取发放鸡蛋,免费理疗等方式吸引消费者,并以会议营销的形式销售一款名为安泰核酸胶囊的产品。当事人在会销场所播放视频宣传该产品对“高血压、糖尿病、神经系统功能衰弱、消化吸收功能降低、关节炎、性功能衰退等疾病都有辅助治疗的作用”,宣称“寡核苷酸比核苷酸更为重要”“天天补充核苷酸,修复细胞和器官,细胞器官修复好,大病小病全赶跑,大病小病全赶跑,健康百岁不显老”。实际上,该产品属于保健食品,非药品,备案功能为免疫调节。当事人夸大产品功能,利用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误导消费者,使其误认为当事人售卖的安泰核酸胶囊具有治疗疾病的作用。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海宁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海宁市丁桥镇某副食品经营部虚假宣传案
2026年3月13日,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海宁市丁桥镇某副食品经营部对其商品的功能作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于店内销售一款名称为血清酶™植物发酵冻干粉的产品,2025年12月10日当事人店长于店内结合PPT向附近中老年人宣传该产品,宣称该产品有“六大专利”,实际是该产品中的原料有六大专利,宣称“截止目前,血清酶服用人群共计11.7万,密切跟踪4305人,年龄分布55-95岁。跟踪指标分别为颈动脉板块、下肢静脉曲张、D-二聚体、高血压、高血脂,有效率分别为91.7%、97.6%、93.5%、96.0%、94.8%”、“目前世界上唯一的可口服的长效溶栓产品,这就是为什么血清酶效果立杆见影的原因”等内容。当事人利用老年人追求健康的心理,对其产品的功能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使用研究数据,但无法提供真实、准确依据。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海宁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