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资讯首页 资讯分类 切换频道

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合规告诫函

2026-04-09 10:19IP属地 陕西省西安市 电信2160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肉及肉制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经营相关单位:
 
  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秩序,防范化解肉及肉制品安全风险,现向全市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如下合规告诫:
 
  一、严守资质准入底线。
 
  务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等资质,在核准范围开展生产经营。严禁无证无照、超范围生产加工,严禁私屠滥宰、黑作坊隐蔽加工肉制品,坚决杜绝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二、严控原料采购溯源。
 
  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与台账记录制度,采购生鲜肉必须核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进口肉类需查验入境检疫证明。严禁采购使用病死肉、注水肉、过期变质肉及来源不明原料,确保全程可追溯、票证全覆盖。
 
  三、规范生产加工管控。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生产,生产车间保持洁净分区,落实生熟分离、器具专用,严防交叉污染。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严禁超范围超限量添加,严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杜绝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严禁其他肉类冒充牛羊驴肉、调理肉冒充原切肉售卖。
 
  四、强化贮存运输管理。
 
  配备合规冷链设施,生鲜肉0-4℃冷藏、冻肉-18℃以下储存,杜绝违规解冻、反复冻融。腌腊、熟制肉制品分区存放,防潮防霉防变质,保障储运全程温控合规。
 
  五、规范标签销售行为。
 
  预包装产品标注真实完整,清晰注明配料、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散装肉制品公示品名、加工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严禁篡改日期、虚假标注,禁用违规生鲜灯误导消费,线上线下销售严格合规。
 
  六、落实人员健康管理。
 
  配齐食品安全总监、食品管理员,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患有传染性疾病人员严禁直接接触肉品加工销售。
 
  七、主动接受监督自查。
 
  严格落实产品出厂检验,避免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积极配合监管检查,及时处置投诉,主动整改风险隐患,违法者将依法从严予以查处。
 
  请各单位即刻开展自查自纠,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筑牢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防线,全面守护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和生命安全。
 
  供稿:食品生产科
 
举报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