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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监局与安徽省共建安徽食品药品安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012-01-13 国家食药监局 2970
核心提示:  2012年1月1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安徽省人民政府在合肥举行共建安徽食品药品安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合作备忘录签字仪式

  2012年1月1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安徽省人民政府在合肥举行共建安徽食品药品安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合作备忘录签字仪式。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邵明立与安徽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李斌分别代表双方签字。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吴浈出席签字仪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促进中部崛起战略和《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着力推进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振兴皖北,全面提升安徽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安徽省人民政府决定共建安徽食品药品安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此次开展的省部合作共建将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载体,发挥先行先试政策优势,构建责权统一、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转变监管方式,提高监管能力,使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更加全面、更加协调、更加科学,走在中西部地区前列,把安徽打造成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充分发挥安徽中医药资源优势,做大做强医药产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安徽省人民政府决定共建安徽食品药品安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内容包括推进城乡一体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抓住国家和省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和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以及加快皖北地区发展的政策机遇,深化改革,大胆创新,着力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在安徽全省范围内构建统一、高效、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推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探索建立覆盖城乡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整合基层监管资源,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一体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把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落实到基层组织,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社区和乡村;加快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完善省市两级食品药品监管技术支撑体系,构建生物医药检验检测技术支撑平台,为安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继续加大对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设备的投入力度,加快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积极推进新体制下市级技术监督检测机构建设,整合检测资源,优化技术力量。根据监管和发展需要,适时设立口岸药品检验机构,为安徽省药品进出口创造良好的监管环境和条件;促进医药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按照先行先试的原则,充分发挥安徽的区域优势,支持安徽新药研制和开发,进一步加快安徽药品创新成果转化,促进安徽医药和亳州中药产业发展;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加快实施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确定的全部建设项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排食品药品监管基础设施、执法装备和能力建设专项经费时给予安徽更大的支持。加快安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重点支持药品电子监管和应急管理系统建设。加大对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持。加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示范培训,不断提高执业药师保障药品质量和药学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签字仪式前,邵明立局长与李斌代省长进行了亲切交谈。双方指出,这次备忘录的签署,既是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国家中部崛起战略、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及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的具体行动,又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加速中部崛起和实现“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目标的客观需要。双方将紧密围绕“促进安徽成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这个总体目标,在探索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建立健全城乡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完善食品药品技术支撑体系,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加速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精诚合作。

  双方希望,此次合作能够成为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共同推进我国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的典范,形成各方参与、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的良好局面。双方相信,通过共建,必将有力推动安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安徽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安监司有关负责人出席签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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