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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986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22期)

   2025-10-21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240
  近期,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糖果制品、饮料、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等28大类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共986批次样品,其中检出24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质量指标不达标、食品添加剂超标、限用农兽药残留超标、污染物超标、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兴安盟、通辽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
 
  现将抽检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问题
 
  (一)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嘉联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包头市纯良食品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天赋食醋(酿造食醋),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二)阿拉善盟爱心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东城店销售的鄂尔多斯市再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米炒米(原味),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三)乌兰察布市凉城县优粮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旱地胡麻油,酸价(以KOH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四)兴安盟科右中旗日子好超市销售的科尔沁右翼中旗天一炒货厂生产的原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问题
 
  (一)包头市青山区海富超市连锁店销售的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集义永红酱菜厂生产的呱呱叫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万家福购物广场销售的河北省邢台市平乡县辰阳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美味芥菜(盐水渍菜)2批次,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乌兰察布市内蒙古都乐玛食品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的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清泉酱菜厂生产的酱芥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鄂尔多斯市内蒙古咸和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东胜区蒙乡源食品厂生产的农村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鄂尔多斯市暖城源生源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东胜区蒙乡源食品厂生产的农村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巴彦淖尔市内蒙古包头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超市销售的乌拉特前旗乌拉山曹爱主食厨房生产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七)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乌拉山乐佰汇生活超市销售的乌拉特前旗乌拉山茹茹粉房生产的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乌兰察布市商都县新风路都德利连锁超市销售的姜,噻虫胺与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浙加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蒙客隆果蔬超市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蒙客隆精品生活超市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熙城国际万客乐生活超市销售的扁豆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凯瑞通便民市场刘欢水产经销部销售的黄花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污染物超标问题
 
  (一)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黄辉煌焖道餐厅使用的盘子(自行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通辽市科尔沁区潼关肉夹馍店使用的面碗(自行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李海龙麻辣烫店使用的碗(自行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乌兰察布市卓资县新区开元粮油门市销售的呼和浩特市内蒙古麻香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小榨胡麻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五、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艇彤食品经销部销售的通辽市扎鲁特旗鲁北镇优源乳制品厂生产的奶皮子老酸奶,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鑫旺兴源土特产榛子行销售的乌兰察布市内蒙古蒙可鑫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烤奶皮奶茶,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特此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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