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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类食品生产许可证改由省级发放

   2005-12-22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7670

12月20日讯 过去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发放改由省级质监局负责。由省质监局组织的首批10个食品的生产许可证,今天发放到相关企业。

  省质监局负责同志介绍,自2002年开始我国对食品生产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许可证的组织发放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为提高效率、简化程序,国家规定,自2005年9月开始,小麦、大米、食用植物油、糖果制品、茶叶、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4类食品的生产许可证改由各省质监局组织发放。

  今天发放的10个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是今年新开展的市场准入的食品,包括糖果制品、茶叶、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9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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