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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工业行业发展的四大趋势(二)

   2004-10-27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6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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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工业行业发展的四大趋势(二)


   





    未来食品市场竞争的核心因素将集中在加工业的规模和科技水平方面,即通过实现规模经济和提高核心竞争力来争夺更大的市场份额。目前世界食品市场的20%由100家左右跨国公司所占有,他们以其资金、技术、规模经营等优势迅速向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地扩张。例如:嘉里集团的食用油占据了中国市场的三分之一,巧克力市场的四分之一为德芙占有,碳酸饮料市场三分之二被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所掌握。其他食品饮料,如葡萄酒、果汁、酱油等,也已成为外资进军的战略目标。因此,中国食品业面对日趋激烈的竞争,欲“做大”和“做强”,就必须培育出更多的大型食品企业集团,加大食品加工的科技投入,否则,很难缩小和消除与世界先进水平尚存10~15年的差距。 

  标准化是衡量一国食品工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进入世界市场的重要路径。发达国家以其技术优势率先制定了若干个食品标准,并渐成国际标准,这些标准一方面有益于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另一方面也成为发达国家限制进口、保护本国市场的手段。尤其是在关税大幅降低、传统非关税壁垒措施大大削减的情况下,越来越细、越来越苛刻的标准成为应对竞争的有效武器。近年来我国食品标准化工作虽取得积极进展,但与国际接轨的程度仍有较大差距,特别是新标准、新措施不断产生,我国企业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



  因此,食品企业必须在抓紧双认证(ISO-9000和HACCP)的同时,进一步加快标准化进程、缩短差距,并针对主要目标市场(美、欧、日)的标准制定相应措施。



  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贸易壁垒花样翻新



  随着市场开放度的提高,贸易规模不断扩大,竞争日趋激烈,贸易摩擦也日益增多。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有24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出口产品发起116起反倾销、保障措施调查,一些贸易伙伴通过技术法规、标准、检验检疫措施、合格评定程序等限制我出口产品的案件亦呈上升态势。对此,我国食品业界应予以足够重视,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从贸易壁垒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来看,以下几个方面应引起高度重视:



  1.技术性贸易壁垒(TBT)尤其是卫生检验检疫措施(SPS)对食品出口的影响越来越大。WTO有关资料表明,近年来两个突出现象:一是向WTO通报的TBT数量,尽管发达国家仍占主角,但发展中国家明显增加,几近平分秋色;二是SPS通报量增势迅猛。这些措施矛头所向,农产品、食品成为重灾区。例如,美国FDA每年扣留约两三万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货物,其中70%以上是食品。欧盟近年来接连出现疯牛病、二恶英、疯羊病、口蹄疫、李斯特杆菌,引起了食品安全危机,为此欧盟发表了《食品安全白皮书》,制订一系列新的食品安全保证措施,包括动物源食品法规,实行了从生产源头每一个环节抓起直至餐桌的做法。这对包括我国在内的输欧食品均造成了严重影响。目前,我国敦促欧盟解禁的工作仍在进行之中。



  2.药残及有害物质检测门槛越来越高。1993年日本对我国大米的药残和农残检测指标只有20多项,目前已增加到120多项。日本对我出口的肉鸡要求其克球酚残留必须达到0.01ppm,而准许美国产品0.05ppm(WHO规定标准),明显地采取歧视政策。德国从2000年起对蜂蜜的药物残留实行更加严格的限制,将链霉素残留量标准由原来的每公斤0.2毫克提高到0.02毫克,检验门槛提高了9倍。该标准现已成为欧盟各国的控制标准。同时,欧盟对茶叶农残限量指标也由过去的几项猛增到目前的100多项,而且农药残留检测的是干剂而并非汤剂。我国是世界茶叶出口大国,检测指标不断增加和苛刻的检测方法,无疑对我国茶叶输欧形成很大障碍。我国是韩国水产品进口的第一大供应商,由于2000年输韩水产品中被检查出金属异物,韩国采取了严格的检测和限制措施。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出口不合格率虽逐步减少,但目前韩方指出中国出口的水产品仍存在问题,包括泥鳅、扇贝、毛蚶中汞、铅超标,鳗鱼、鲫鱼、鲤鱼中的土霉素、恶喹酸超标。



  3.监管制度越来越严格,涉及范围更加广泛。“9·11事件”后,美国为食品供应免遭恐怖主义威胁,布什总统于2002年6月签署了《公共健康安全与生物恐怖主义应对法案》。根据该法案,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于2003年10月公布了《食品企业注册法规》和《进口食品提前通报法规》,并于当年12月12日开始生效。按照法规规定,美国本土和对美出口的外国食品及饲料的生产、加工、包装、仓储企业都必须在FDA进行登记注册,未登记的外国食品和饲料将被扣关,不得进入美国。鉴此,我国涉及相关产品对美出口的企业应抓紧做好两件事:一是按要求尽快向美国FDA办理登记注册;二是建立食品厂商管理维护记录档案,以便追溯农粮食品的来源。



  4.“特保”及入世后过渡期新保护主义措施威胁趋于增加。从入世两年多的实际情况看,主要贸易伙伴对我国出口食品实施的壁垒,除反倾销措施外,启用保障措施尤其是“特保”条款以及入世有关条款的增势越来越明显。如欧盟用“特保”措施限制我橘子出口,俄罗斯用保障措施阻止我国肉禽输俄,对我国食品正常出口构成威胁。因此,与针对不公平竞争的反倾销措施所不同的是,保障措施实施的对象是公平贸易,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和灵活性,加之“特保”门槛大大低于保障措施,所以一些国家在保护本国市场进入更易于使用该手段。



  我们的企业必须对此有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准备,包括对目标市场供求的了解,掌握好出口增长速度,以及同类企业间的协调和自律等,避免鳗鱼大战、大蒜大战等削价竞销、肥水外流、引火上身的事情再度发生。否则,若企业缺乏自律、合作和协调,对单个市场一时出口过猛尤其是数量增长过快,不仅会招致启用保障措施,对方还有可能通过改变征税方法---由“从价税”改为“从量税”予以限制,现已有迹象显现。



  另外,还应引起我们关注的是,有的国家在我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上做文章。如2003年底澳大利亚开放实施的新海关法,将确定转型经济国家出口产品“正常价值”的标准由“存在价格控制情况”修改为“市场条件不占主导地位”,这将对我出口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可能会使今后我输澳产品遭受反倾销的案件增多








出自:中国食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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