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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食安在行动|关于加强野菜安全消费的风险提示

   2026-05-12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490
  当前正值野菜上市旺季,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防范误食有毒野菜、农残超标等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现就加强市场经营野菜监管及安全消费提示如下:
 
  一、严格经营准入,压实主体责任
 
  规范进货查验:食品经营者采购野菜时,必须严格查验供货者资质、质量合格证明,建立进货台账,确保来源可追溯,严禁采购来源不明、品种不清、无合格证明的野菜。
 
  严禁违规销售:禁止销售有毒有害、变质腐坏、农药重金属超标及与有毒植物混杂的野菜;不得在经营场所内销售无证流动摊贩的野菜。
 
  防范群体事件:单位食堂、集中供餐单位、社会餐饮单位、农村自办宴席等集中用餐单位,谨慎购买加工野菜、野果和野生蘑菇,防止群体性中毒事件发生。
 
  二、强化日常监管,筑牢安全防线
 
  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销售有毒野菜、以次充好、宣传“野生野味、治病、养生”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强化宣传引导:通过线上线下渠道,普及野菜安全知识,发布风险警示,提升经营者守法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
 
  三、安全消费提示,防范误食风险
 
  谨记“三不”原则:不采摘、不购买、不食用不认识、不熟悉、难以辨识的野菜;警惕“形似”陷阱,避免误采误食。
 
  正规渠道选购:优先选择正规超市、农贸市场购买,留存购物凭证;切勿购买路边摊、流动摊贩等来源不明的野菜。
 
  科学加工食用:野菜食用前需彻底清洗、剔除腐坏部分,含天然毒素的野菜需经浸泡、焯水去毒,务必烧熟煮透;适量食用,不要长期存放。老人、儿童、孕妇及肠胃虚弱者慎食。
 
  中毒及时就医:食用野菜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头晕等不适症状,立即停止食用,保留剩余野菜样本,及时就医诊治。
 
  特此提示。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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