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海参市场长期存在的水分虚高、过度盐渍、品质参差不齐等问题,全新即食海参、盐渍海参行业标准即将正式发布实施。新标准从加工工艺、理化指标、食品安全等方面严格规范,有效杜绝增重掺假、以次充好,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为了让大家更清晰了解两个标准修订前后的不同,以下整理出前后主要内容的对比:
一、即食海参
关键技术内容的变化如下:
1、 明确了术语和定义
即食海参是可直接食用或解冻后食用,无需进一步热处理的海参产品。
2、 更改了产品分类
未调味即食海参
2014版:原料经清洗、去脏、发制、杀菌或冷冻等工序制成的产品
2025版:原料海参经预处理、熟化、发制或不发制、杀菌或不杀菌等工序制成的即食产品。
调味即食海参
2014版:原料经清洗、去脏、发制、入味、烘干、杀菌等工序制成的产品
2025版:原料海参经预处理、熟化、发制或不发制、调味、杀菌或不杀菌等工序制成的即食产品。
3、 更改了原辅料要求
明确了海参原料为鲜活海参、冻煮海参、盐渍海参、干海参等
4、 明确了食品添加剂的要求
仅调味即食海参可以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并应符合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
5、 删除了加工要求
6、 增加了规格要求
以单位重量所含个体数量表示,与标示规格一致。同规格的个体大小应基本均匀。
7、 更改了感官要求
色泽:将黑褐色修改为淡褐色、黄褐色
组织形态:均增加嘴部无石灰质
滋气味:调味即食海参将咸淡适中修改为口味适宜
杂质:将无外来杂质、不牙碜改为无正常视力可见杂质
8、 更改了理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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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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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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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调味即食海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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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味即食海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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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白质/(g/10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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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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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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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分/(g/10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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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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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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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品中心温度/(℃)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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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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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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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标识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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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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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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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仅适用于即食海参冷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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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4版仅有固形物和pH值要求,且无变化;其他指标均为2025版增加。优化了pH值的检测方法。
9、更改了安全指标
2014版: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微生物指标应符合GB 29921的规定。兽药残留限量应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的规定。
2025版:微生物限量应符合GB 10136的规定,兽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31650、GB 31650.1的规定及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
二、盐渍海参
1、 标准名称由“盐渍海参”修改为“盐渍海参质量分级”
2、 更改了原料要求
鲜、活刺参应品质良好,无污染,符合GB 2733的规定。
3、 更改了加工用水的要求
加工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4、 更改了规格的要求
以单位重量所含个体数量表示,与标示规格一致。同规格的个体大小应基本均匀。
5、 更改了感官要求
色泽:将黑色或褐灰色增加褐绿色
杂质:将无混杂物改为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6、 更改了理化要求
一级:蛋白质(g/100g)由≥12改为≥15;盐分(以NaC,%)由≤30改为≤22;附盐(g/100g)由≤3改为≤1;
二级:蛋白质(g/100g)由≥9改为≥12;盐分(NaC,%)由≤30改为≤22;附盐(g/100g)由≤3改为≤1;
三级:蛋白质(g/100g)由≥6改为≥9;盐分(NaC,%)由≤30改为≤22;附盐(g/100g)由≤3改为≤1。
7、 更改了安全指标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兽药残留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