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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新规为保健行业注入强心剂——专访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秘书长刘学聪

   2019-08-23 中国质量报14400
核心提示:  8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就《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
  8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就《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情况举办专题新闻发布会。
 
  会后,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秘书长刘学聪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指南》和《办法》对推动和促进保健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避免产品的夸大和虚假宣传。
 
  刘学聪表示,《办法》的出台是一项积极的行业鼓励性政策制度,可谓中国保健食品管理政策的里程碑,对进一步推动和促进保健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行业企业期待已久、拥护支持。
 
  刘学聪说,《食品安全法》确立了保健食品实施注册与备案双轨制管理,这项政策的核心即是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功能目录,《办法》的出台是对管理政策的完美补充。《办法》明确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的制定和调整、公布的程序和路径,改变了以往政府主导的局面,让行业企业站在目录与功能研究的舞台中央,极大地鼓励和促进产业的研发与创新。
 
  “保健食品备案产品不再局限于维生素和矿物质类原料,更多天然植物提取物的原料加入备案目录,更多产品快速上市,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刘学聪说,根据科学研究与进步,动态调整可以声称的保健功能,在祛除不符功能的同时,允许新的保健功能准入,这是产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在保健食品不断收紧严管的当下,《办法》的出台无疑对行业来说是强心剂,让我们感受到了温暖,坚定了产业发展的信心。
 
  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治病。但有的推销人员常常“忽悠”消费者,有的甚至把保健食品吹嘘成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坑老骗老。针对上述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指南》,规范警示用语的标注。
 
  刘学聪说,历经20多年的发展,中国保健食品行业从法规完善、质量安全,产品丰富、工厂优化等多方面取得了巨大进步,为国家经济建设以及国民健康作出了积极重要的贡献。同时,行业内夸大虚假宣传问题引起社会反感,消费者反映强烈。
 
  “在当下以有限的监管资源面对无限的营销行为的情况下,管理部门针对业内的突出问题,采取在保健食品标注警示语的管理措施,我认为或许是不得已但却必要的管理措施。”刘学聪表示,尽管很担心警示语的标注会加深公众对保健食品产业的负面认知,但业界总体认为,通过《指南》规范警示标识,有利于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自律意识,有利于避免产品的夸大和虚假宣传,有利于促进消费者正确认知保健食品的功能作用,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有利于营造良好的保健食品市场环境,有利于保健食品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刘学聪说,协会将同业界一道,加强《保健食品标注警示语指南》的学习和做好相关科普宣传工作,同时考虑制订更多自律规范措施,教育和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认识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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