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桃园社区的梁先生是一名球迷,近期因常常熬夜看球,啤酒成了他必不可少的陪伴品。两天前,梁先生在自家楼下超市内花了180元购买了15罐啤酒。当晚他开罐饮用时却发现啤酒的味道有些怪异,仔细一瞧才发现啤酒的保质期是今年的6月1日。第二天,梁先生要求超市退款并赔偿,但对方认为王先生在饮用啤酒后身体并未出现不适,只同意退款。经工商部门调解,超市一次性赔偿梁先生300元。“炎炎夏日,天气逐渐变热,各种饮料、冷饮、矿泉水等产品成为许多消费者消暑纳凉的首选。”市消协主任王勇告诉记者,根据往年夏季有关饮品的投诉情况分析,饮品中有异物、沉淀物,包装标识不规范,产品过期等因素占了主要内容。对此,王勇提醒消费者,在夏季购买饮品时不要忽视其安全性,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在购买饮品时,尤其像牛奶、酸奶等一些袋装饮品,要特别注意出厂日期及有效期限。有些饮品往往对保存温度有一定要求,但消费者在购买时往往忽略了这一点,以至于在有效期内出现变质等问题。在购买桶装水时,要选择有一定规模、时间比较长、信誉好的公司,对价格过低的桶装水应慎重选择。无论购买何种饮品,都应该到正规场所选购包装规范的饮品,不要贪图便宜,购买没有安全保障的“三无”产品,同时索要发票或其它凭证,一旦遇到侵权事件,消费者可凭购物发票或凭证到当地工商部门或消协申诉举报或投诉,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