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7月5日,北京市食药监局发布2017年第2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组织抽检水果制品类食品108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10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不合格产品为北京市盛兴隆达商店销售的标称福建康得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晶红薯,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经检测实测值为0.63g/kg。根据《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蜜饯凉果中二氧化硫的最大使用量为0.35g/kg。
据了解,二氧化硫不符合标准的原因可能有,个别生产者使用劣质原料以降低成本,其后为了提高产品色泽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可能是使用时未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可能是为延长保质期,防止霉变生虫,违规使用二氧化硫熏蒸或添加。
北京市食药监局表示,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要求食品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经营不合格食品的食品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并已将不合格食品情况通报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相关报道: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第2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