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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校长是第一责任人

   2017-08-22 台海网1720
核心提示:核心提示:昨天,厦门市教育局发布通知,将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继续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要从源头上治理食品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昨天,厦门市教育局发布通知,将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继续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要从源头上治理食品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将对所有学校的食堂、小卖部的数量、等级、经营方式、供餐对象、供餐规模以及由供餐企业集中配送等内容进行全面梳理,除了学校开展的自查自纠、区教育局的逐一检查外,市里还将重点抽查,组织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开展集中排查,重点对学校食品安全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对排查到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分析研判,列出清单,梳理成档,明确责任,制订方案,落实措施,加强整治,限期整改。

 

  根据市教育局的要求,各校将成立校园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明确校(园)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而此次下发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的登记表,甚至细致到“凉菜制作和水果切配从改刀到食用时间是否不超过2个小时”“在自制食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是否以师生易于辨识的方式进行公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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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园及周边200米严查食品安全问题

 

  从6月起,我省为期5个月的全省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展开。昨日,福建省食药监局表示,此次专项整治,我省把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及其周边200米范围列为重点区域,同时针对食品生产环节加强监督抽检,包括对供应学校面包、糕点等重点产品的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一经发现问题,要一追到底,坚决依法查处。

 

  依据工作方案,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涵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全环节,围绕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及其周边200米范围为重点区域,对辖区内供应学校的食品生产企业、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应学校食堂的食品销售者、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销售食品的小超市(便利店)、食品摊点(门店)、家庭托餐、学校周边食品摊贩等重点单位实施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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