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昨日消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四川省食药监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调味品、肉制品等12类食品共计903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85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
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
提示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