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4月27日讯(记者 尚阳)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4月25日至28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了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
在今天上午的分组审议中,欧阳昌琼说,建议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在第31条里有禁止性的条款,都是禁止生产、经营、管理相关单位行为的,对于食用野生动物的人没有禁止。联想到昨天万鄂湘副委员长谈到的随地吐痰、抽烟为什么屡禁不止?现在很多罚款都是针对管理者、生产者,而真正的行为主体没有受到处罚。
欧阳昌琼表示,我们在旅游法执法检查中也发现,很多不文明的游客,他的一些不文明行为,有些甚至是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受到处罚,但是旅游法相关条款中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所以建议第31条第2款修改为: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当然能够人工繁殖的除外。第四,明确食用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法律责任。建议在第45条中讲清楚,凡是明知为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还食用的,建议处以野生动物价值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