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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院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

   2014-07-13 人民法院报4660
核心提示:  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等10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
  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等10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司法机关要把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对象集中到违法犯罪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餐桌上的安全”。

  今年,全省法院继续加大审判力度,仅上半年就审结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325件,生效判决人数1592人,案件数量和判决人数比去年同期均有所增加。

  全省法院坚持重典治乱,从严打击。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中的累犯、惯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销售金额巨大的犯罪分子、长期从事和多次从事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分子以及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或在监管、查处违法犯罪活动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国家工作人员作为“严打”重点。各地法院加大财产刑判处力度,同时依法运用收缴犯罪工具、宣告禁制令等措施,改变危害食品安全违法成本低的状况,最大限度剥夺犯罪分子再次违法犯罪的能力和条件。

  河南各地法院在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中坚持公开审判。对有影响的案件还进行庭审电视直播、网络视频直播。各级法院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食品安全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常态化配合机制。在审理中注重查找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薄弱环节,主动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职能部门堵塞漏洞,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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