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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食品超市每日需公示食品抽检信息

   2012-03-31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3960

    信息时报讯 (见习记者 张松源 记者 李楠楠 通讯员 李璠) 《广州市食品超市经营管理规范》明日(以下称规范)正式施行,有效期3年。昨日下午,广州市工商局召集210位超市代表召开落实《规范》动员培训大会。《规范》鼓励超市设立"临过期"食品专区,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此外,超市每日需自检瘦肉精三聚氰胺等,并在当天向消费者公示自检结果及处理情况。

    规范要求,食品超市应当定期对销售的预包装食品进行检查,检查其标签是否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等事项。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凡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下架。大型食品超市应当在经营场所内设置独立的自检室,开展三聚氰胺、甲醛、瘦肉精、菌落总数、农药残留等项目的检验,并在当天向消费者公示自检结果及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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