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六月六日公布,中心在北区一持牌食物制造厂抽取的两个牛肉样本检出二氧化硫,违反《食物内防腐剂规例》(第132BD章)(《规例》)防腐剂含量的规定,中心正跟进事件。事涉食物制造厂现已暂停营业。
中心发言人说:「继早前公布在香港仔华贵邨一持牌普通食肆抽取的一个牛肉粥样本检出二氧化硫,中心跟进追查显示相关牛肉怀疑由上述持牌食物制造厂供应。中心随即采取跟进行动,并即时从相关食物制造厂检取牛肉样本进行化验,结果显示两个牛肉样本分别含百万分之七千七百和百万分之八千三百的二氧化硫。」
发言人续说:「根据中心指示,香港仔华贵邨事涉持牌普通食肆早前已停售有关牛肉粥产品。中心在该食肆停售有关产品前,再抽取另一个牛肉粥样本作跟进调查。结果显示,该牛肉粥样本含百万分之五百四十的二氧化硫。」
中心已知会事涉食物制造厂上述违规事项,并指令其即时停售有关产品及弃置相关原材料。食环署巡查事涉食物制造厂期间,发现处所多处有污渍以及门有罅隙,遂向相关人士提出检控;并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第47(1)条发出消除鼠患通知,规定有关处所的负责人在指明时间内采取所需步骤以除去可引致鼠患的事物,否则会被检控。
根据《规例》,若违反相关防腐剂规定,最高可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二氧化硫是一种防腐剂,可用于干菜、干果、腌菜和盐腌的鱼制品等不同种类的食物,但根据《规例》不得用于新鲜或冰鲜肉类。个别贩商为使肉类色泽更鲜明,会违法在肉类中添加二氧化硫。二氧化硫可溶于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不过,对二氧化硫有过敏反应的人,在食用后可能会出现气喘、头痛或恶心等征状。
中心会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并会就有关违反《规例》事宜提出检控。调查仍然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