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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汉中茶叶地理标志保护告知书

2026-03-17 09:53IP属地 陕西省西安市 联通2030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全市茶叶生产经营者、广大消费者:
 
  阳春三月,汉中春茶陆续上市,为落实食品安全整治年工作任务,扎实推进茶叶领域食品安全整治和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茶叶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茶叶市场环境,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汉中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启动了2026年春季茶叶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同时,汉中市茶业发展中心、汉中市茶业协会陆续联合印发了《汉中仙毫等四大茶叶区域公用品牌包装物印制管理办法》《关于开展汉中仙毫等四大茶叶区域公用品牌定点生产及定点经营资质申报认定的通知》《关于配合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开展2026春季茶叶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市场监管部门、产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将三方联动,共同织密茶叶市场监管防护网,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汉中茶叶地理标志品牌形象,为产业高质量发展及群众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现将茶叶领域常见违法违规行为类型告知全市茶叶生产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各生产经营单位应积极开展自查,对标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到诚信守法经营。广大消费者应提高地理标志保护和食品安全防范意识,选购茶叶时优先选择标注有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具备定点生产经营资质的正规商家,仔细查验产品包装标识、产地、生产日期等信息,留存购物凭证;若发现假冒伪劣、虚假标注、违规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 12315 、12345投诉举报热线,积极参与市场监督,共同维护汉中茶叶市场良好秩序。
 
  一
 
  制售假冒伪劣茶叶地理标志违法违规行为
 
  1.使用或掺杂地理标志保护范围以外的原料生产、加工、分装成汉中地理标志茶叶产品进行销售的行为;
 
  2.以外地茶叶冒充汉中地理标志茶叶产品进行销售的行为;
 
  3.将陈茶进行翻新、染色,或直接以陈茶冒充新茶进行销售的行为;
 
  二
 
  侵犯汉中茶叶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违法违规行为
 
  4.未经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店面、茶叶包装、宣传资料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标识的行为;
 
  5.未经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人许可,或不具有相应的商标印制资格,擅自印制或销售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标识的行为;
 
  6.未经国家知识产权部门核准,在商品或包装装潢上擅自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行为;
 
  7.冒用、伪造他人注册商标、专利,或冒用其它企业取得的质量认证和生产许可证编号的行为;
 
  8.故意为他人侵犯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场所、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三
 
  违反食品包装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
 
  9.使用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标准编号的“五无”通用茶叶包装盒,及包装盒上印制的标签不符合食品标签要求的行为;
 
  10.茶叶包装上使用“中国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等字样以及违规使用“名牌产品”标识字样的行为;
 
  11.未通过有机、绿色等认证,擅自标注“有机”“绿色”等标识字样,或擅自扩大认证范围的行为;
 
  四
 
  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12.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生产加工茶叶、经销茶叶及其制品,且标注其产品为茶叶地理标志产品的,未取得营业执照生产加工销售茶叶等违法行为;
 
  13.未索证索票,未建立进销货台账,未明码标价,短斤少两,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
 
  14.以任何形式发布茶叶地理标志产品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
 
  投诉举报电话:12315、12345
 
  投诉举报邮箱:hz2237690@163.com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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