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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岭区开展清真食品经营网点监督检查

   2016-11-18 太原市人民政府1102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清真食品市场监管,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近日,杏花岭区民宗局和相关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对集贸市场清真食品
       为进一步加强清真食品市场监管,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近日,杏花岭区民宗局和相关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对集贸市场清真食品经营网点进行了监督检查。
 
       检查中,工作人员要求各清真网点严格按照规定,对清真食品分类放置,严禁清真食品与非清真食品混放,严把清真食品进货渠道,完善台账、索票索证制度,加强清真食品的保质期检查,维护清真食品安全,同时要求市场负责人要负起监管责任,确保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向各集贸市场和清真网点负责人积极宣传民族政策,发放了《山西省清真食品监督管理条例》。从检查情况看,杏花岭区集贸市场各清真网点基本能够严格按照《山西省清真食品监督管理条例》经营,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今后,杏花岭区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对相关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维护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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