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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督局:查处老油一直旗帜鲜明

   2011-08-03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7470

  华龙网8月3日15时讯 (记者 张一叶 刘艳) 此次成渝两地火锅行业几乎同时宣布弃用老油,全面启用一次性锅底,在川渝两地引起强烈反响.此次火锅业的大震动,源于央视曝光后,火锅使用"老油"被定性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违法行为,不少细心的市民发现,该法2009年就已分布实施,此前的两年多,为何没人查处火锅老油?是职能部门失职,还是对老油的定性发生了改变?

  记者就此采访了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面对市民的质疑,该局相关负责人大喊冤枉:"我们对待老油一直旗帜鲜明,按国家相关法规进行查处."该负责人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中明确规定"禁止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因此,对于火锅类餐饮经营单位回收利用顾客食用过的油脂、汤料及调料加工经营食品的行为,必须坚决查处.

  据了解,《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分布实施,此前,餐饮行业的监管主要是卫生部门在负责.此法实施之后,2010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接管了餐饮行业的监管.该局给华龙网记者的书面回复中写道:该局一直把火锅业作为监管重点,对发现的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都进行了严肃查处.在今年4月底以来开展的食品药品综合整治工作中,更是将火锅馆、火锅底料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并将火锅底料(汤料)确定为今年食品抽检的必检品种.

  据介绍,7月29日,在央视对成都的"老堂客"火锅等曝光之后,重庆食品药品监督局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火锅类餐饮经营者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以各类火锅类餐馆、火锅类餐饮摊贩(如串串香等)回收利用顾客食用过的油脂、汤料及调料加工经营食品的行为作为检查重点进行全面排查,严禁使用"潲水油"、"地沟油"等废弃食用油脂;严禁以任何形式回收顾客食用过的油脂、汤料及调料加工经营食品;严禁在底料及菜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

  既然一直旗帜鲜明地查处"老油",为何前几年老油火锅却一直大张旗鼓开门营业?该局称,因为"老油"没有一个明确的技术检测标准,只有抓到现行才能进行处理,而大多数使用老油的情况是很难抓到现行的,执行有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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