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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四川食品安全状况总体可控

   2010-05-25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3510


    2009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从“卫生”到“安全”,两个字的变化,折射了国家重视和社会关注升级。

    又一个6月1日即将到来。5月24日,记者就我省食品安全相关问题采访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魏夕和。

    重大食品安全“零事故”

    问:由于舆论高度关注,最近一两年来各地食品安全事件曝光较多,四川相对很平静。

    魏夕和:是的。可以负责任地说,《食品安全法》实施一年来,四川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没有发生影响全国的食品安全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全省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的恶性事件。全省食品安全状况总体可控,食品安全水平稳步提高。

    食品安全指标稳步提高

    问:能不能对我省食品安全态势作一些定量的描述?

    魏夕和:今年3月,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对成都、乐山等12个城市的调查表明,降糖类保健食品、蔬菜、猪肉、红葡萄酒等4类食品合格率为100%,酱油、馒头或其他蓬松面制品、淡水鱼等3类食品合格率在97%以上。此外,省农业厅对全省各地例行监测表明,蔬菜、水果、食用菌及获证无公害农产品合格率均在97%以上。2009年,省质监局抽查食品35374批次,合格率为87.6%,较2008年同期提高5.4%,数字说明我省食品安全指标稳步提高。

    守法企业赢得发展空间

    问:《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在哪些方面促进了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魏夕和:《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强化了食品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同时确立了生产经营许可等相关制度,促使企业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与此同时,为守法企业建立了强大的法律保障,促使企业与违法行为作斗争,成为维护食品安全的主体。此外,对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作出了明确规定,这对促进行业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可以说,《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为规范经营的食品企业创造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农村食品安全有待提升

    问:目前我省食品安全还面临哪些问题?

    魏夕和:总体形势向好,问题也不容忽视。首先表现在个别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守法观念不强,对食品安全的认识仍停留于较低层面,“第一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其次,食品安全生产基础还不牢固,我省食品行业中10人以下的企业约占60%,这些小型企业中相当一部分人仍缺乏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责任意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潜在危险还存在。另外,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假冒伪劣食品容易流向农村、农产品生产安全意识有待提高、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容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等问题仍有待解决。

    坚持依法科学监管

    问:如何拉长短板?

    魏夕和:下一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加大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做到“有案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对查获的涉嫌犯罪案件,必须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严禁降格处理。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失察、失职、渎职等行为。严格执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举报、通报制度,对行政机关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加大《食品安全法》宣传力度,切实做到依法科学监管,积极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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