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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2004-09-16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5300

——访浙江省食品学会会长励建荣教授

  从目前的形势来看,由食品引起的卫生安全问题,已不再局限于以往所指的食物中毒,而是指一切由食物引起的对健康造成危害而致病的各种因素,如食源性疾病,食物的营养成分和膳食结构不合理,营养不平衡(即急性慢性食品安全问题)引起的症状或疾病。基于这种认识,食品安全的概念不再是由于食物不洁净所引起的生物性、化学性的食物中毒,而把营养因素也考虑在内;由食品所引起的卫生问题,也不再是短时间内的急性表现,而是包括一些慢性的长期的、潜在的多方面的危害。

  食品安全问题对消费者的切身利害关系,决定了消费者日趋自觉地将其作为指导饮食消费方式的原则以及选购食品的首要标准。如何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性,是摆在食品的生产者、经营者、社会管理部门及政府决策部门面前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食品专家、浙江省食品学会会长,浙江工商大学食品、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院长励建荣教授结合我国食品行业的现状,对我国食品安全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我国主要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

  环境污染(原生环境,如缺硒、缺氟等;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放射性物质污染);生物性污染(微生物、寄生虫、昆虫);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其他农
  用化学品残留;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当;天然有毒物质(生物碱、甙类、有毒蛋白和其他有毒物质,如毒蘑菇、毒藻等);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营养过剩或失衡;不良饮食习惯(如酗酒,暴饮暴食等);新开发食品及新工艺产品(转基因食品等);食品标识滥用与假冒伪劣问题。

  二、现代食品质量与安全问题的特点:

  由急性中毒转向农残、兽残及转基因为主的安全问题;慢性中毒占了很大的比例;食品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原料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领域;不仅是科技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
  安全性的两个层次:
  ●绝对安全性:被认为是指确保不可能因食用某种食品而危及健康或造成伤害的一种承诺,也就是该食品应绝对没有风险。
  ●相对安全性:被定义为一种食物或成分在合理食用方式和正常食量的情况下,不会导致对健康损害的实际确定性,但不能担保在不正常食用时可能产生的风险。

  三、对职能部门食品监管方面主要职责的几点建议

  最近几年,食品危及人类生命的事件时有报道,出口食品被退回的情况也屡有发生,这说明迫切需要建立一个采用中央到地方的垂直管理、统一、高效、权威、现代的管理机构。所以,中国成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十分及时的、必要的,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
  ●组织有关部门起草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组织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政策、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目前急于制定《中国食品质量安全法》,对现有标准进行修订,尽快和国际接轨。
  ●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的安全监督工作。
  ●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根据国务院授权,组织协调开展全国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综合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和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并监督实施,综合有关部门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目前急需建立食品安全信息与管理的网络系统,建立限时申报和定期发布制度。
  ●发行和执行有关食品添加剂的条例,食品添加剂由FDA统一监管。
  ●以顾问的形式与地方食品检查机构合作。
  ●建立加工食品的“识别标准”,以保证诚实度和价值。
  ●组织分行业的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为宏观管理建立人才基础,近期内建立各类食品的安全规范、安全标准和指导体系。
  ●建立食品安全认证制度(像环评和ISO认证一样),对现有食品厂、新建食品厂、产品都要进行安评。
  ●应急处理,对区域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当地政府和地方FDA应组织人力物力加以研究解决,并对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落实责任制。

  四、食品产品要实行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实行一票否决制。

  ●对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包括产品安全和质量的必备条件进行检查,凡是不具备国家有关规定的,一律不得生产食品。检查企业的食品生产保证条件,可从10个方面来进行,包括原材料、产品标准、设备、生产环境、从业人员、检测条件、质量管理状况、包装、运输、企业诚信度。
  这10个方面是基本的要求。针对不同的食品,要制定一系列制度法规和社会审查条件。对审查实施细则进行划分,并对企业进行审查。凡是不具备条件的,就不发食品质量安全许可证,企业不得再生产。
  ●实行食品出厂的强制检验。按照我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产品出厂必须检验合格,这是法律规定的条例。因此,要首先建立产品保证体系,建立产品标准体系,保证企业出厂的食品必须进行强制检验。强制检验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食品生产企业具备检验能力,有检验的设备、检验的人员,有一套检验的制度,可以自检。另一方面,如果食品企业不具备检验能力和检验条件,可以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产品检验机构进行出厂的委托检验,但必须检验。
  ●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所有检验合格的食品才能上市,必须确立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准。

  以上措施,是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核心内容。国家在遵照统一部署、颁布实施、逐步深化、确保有效的原则下,经过几年的努力,相信能够极大地提高我国食品行业的质量安全水平。通过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第一,可以提高食品行业的生产力水平;第二,可以通过严格检查来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重视并加强独立食品研究机构与质量检验机构的培养。
  加大资金投入,对重点的、安全隐患重的食品行业加强科研投入,让独立的检测机构提供的产品质量状况验证信息纳入政府决策体系,作为决策依据。
  ●加强科技宣传与群众监督检举相结合的措施,让食品生产企业能及时得到信息交流。
  加强对消费者的食品卫生常识的科普教育,建立科学理性的食品消费习惯。对于相关的各项政策和管理制度,应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宣传,接受群众监督。
  ●加强教育培训和指导针对业主和食品生产者,包括农业生产者专业水平素质亟待提高的问题,应鼓励或资助各专业院校、专业协会、研究机构、检验机构等或组成专业专家团,对食品生产者和食品生产企业业主进行教育培训和指导。
  ●增加科研投入鼓励和支持研究人员开展先进的食品安全控制技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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