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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公斤黄花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两百毫克

   2004-08-19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6890
据新华社报道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近日发出的紧急通知,每公斤黄花菜中的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200毫克。凡符合这一标准的商品,各地将积极组织收购,并允许上市销售;对于制售有毒有害黄花菜的违法犯罪行为,国家将予以严厉打击。

  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在辽宁、湖南、河南等地陆续发现了违规生产加工黄花菜的情况,并造成产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同时,有关生产企业对黄花菜现行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也提出了意见。

  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10日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黄花菜生产经营活动,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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