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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食品”管不了,还是没有管?

   2004-05-25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5960
最近一段时间,安徽阜阳发生劣质奶粉事件,广州发生假酒中毒事件。全国还发生了毒韭菜、毒粉丝、毒木耳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可以说,“祸从口入”或“毒从口入”已并非危言耸听。这种现象为何屡禁不止?如何才能彻底根治?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教授顾海兵:管理人员有百万之众
  各种各样假冒伪劣食品、毒食品把人吃伤了、吃坏了、吃死了,首先应该反思的是那些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食品安全事关人命,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固然重要,但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更加重要。

  我国早在2002年8月1日起就开始实施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然而由于管理不到位,一些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实施。目前,我国涉及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工商、质监、卫生、农业、药监、商务等将近10个部门,从事食品安全监督的工作人员已经达到百万之众。多头执法使很大一部分力量在相互推诿中消耗掉,部门之间形不成合力,“七八个大盖帽管不住一个杀猪的”、“十几个执法的治不了一个造假的”,诸多怪现象屡见不鲜。
  有人管却管不好,为什么?根本原因在于相关部门缺少责任的约束。光有规定没有责任才会导致许多怪现象的出现,比如,你打110,警察可以在10分钟以内赶到,也可以晚一点出警;比如,公路上有坑,没有人来检查,等坑变得很大,出了交通事故才有人修……

  记得韩国有一座大桥倒塌后,首先是交通部长辞职,这就是规则和制度。现在国内也有这种例子,但还没有形成一种完善的制度。出了事故究竟应由哪个部门负责?该谁辞职?

 最新的消息有,国家工商局局长强调,新近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这则消息让人们充满希望的同时,也再一次说明,当务之急的是,我们的一些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该加快转型,不能光有权利没有责任。建议立即全面引入问责部门领导辞职制:由食品安全导致的财产、生命损害达到一定程度,相应的部门、相应级别的领导应引咎辞职。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邵道升:自己不打,也不许“王海们”打

  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我曾做过这样的预测:由于“(1)国民素质不高;(2)剧烈变化时期利益的诱惑实在是太大;(3)在中国社会结构中存在着一支数量极其庞大的‘游民部队’;(4)中国社会的法制建设存在较大的滞后现象;(5)社会的腐败现象有加剧的趋势”等原因,因而中国的假冒伪劣现象将出现蓬蓬勃勃的高发多发态势,而且还将以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速度出现在中国的社会之中。

 此外,当时我还指出,中国社会的打击假冒伪劣任重而道远,中国的打假应该动员广泛的社会力量去参加。

 不幸的是,当今假冒伪劣发展的态势被我言中了,在打假形势表面“一片大好”的背后,“假冒伪劣”却呈现越来越烈的发展趋势。更令人担心的是,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本身的打假积极性不高;在假冒伪劣泛滥地区,“官商勾结”成为一个公开的秘密。譬如,在这次轰动全国的毒奶粉事件发生地安徽阜阳,一些劣质奶粉的生产窝点,竟然具有卫生、质检、工商、防疫部门一应俱全的“合法文件”,它们成为假冒伪劣泛滥的最大保护伞。

  另一方面,有关方面对“王海们”和“王海现象”,却是显得“异常的警惕”和“莫名其妙的卑视”,就像某地法院那样,尽管“王海们”是在法律框架中要求“退一赔一”,但是就是因为“王海们”是在“知假买假”的前提下行动的,当地法院对“王海们”的诉求便“不予支持”。

  相关部门自己不好好打假,又不允许像“王海们”这样的“民间力量”来打假,假冒伪劣怎么会不泛滥、不猖獗?!

  在气势汹汹的假冒伪劣面前,我们的社会应该组成一支以工商、质检、卫生等部门为主体的、由社会民间人士积极参加的反假打假队伍,只有这样才能扼制假冒伪劣泛滥的势头。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秘书长毛寿龙:让民情成为“钢铁长城”

  社会上出现这么多假食品、毒食品,从政府角度看,是在市场监管方面没有跟上,从社会角度看,还有个民情问题。
  什么是民情?民情就是整个社会的集体生活习惯,与人们的素质没有多大关系,但与整个社会的物质生活水平、生活状况有关。中国的民情是什么?过去是短缺经济,没有东西可买,现在社会飞快发展,一下子冒出那么吃的玩的,大部分人根本不知道这么多食品会有问题,也没有强烈的食品安全意识。对许多消费者来说,有吃就已经不错了。

  好的民情能弥补政府监管的不足。发达国家的食品市场为什么没有那么多问题?政府的监管是一方面,民情也起了积极作用。比如美国,公众普遍具有很强的质量意识,行业协会提出的要求也比较严格,厂商如果生产假冒伪劣食品根本没人买。别国出口到美国的食品,遇到的第一要求就是,你的食品会不会对身体有毒有害?这就是美国的民情所需。
  面对中国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问题,如果忽视民情的作用,光靠政府这些人,要去管全国那么大的市场,是非常困难的。如何发挥民情的作用?政府应该在这方面有所作为,现在最为重要的是让广大民众有拒绝劣质食品的能力与意愿。比如,有关部门应定期公布“消费警示”———曝光问题食品,推荐好的厂家和安全食品。当公众的消费习惯改变后,自然会对食品质量和安全提出较高要求,到那时,所有的假冒劣食品就会失去赖以存在的群众基础。

  上有政府的有力监管,下有民情的“钢铁长城”,“毒食品”何以立足市场?不法生产厂商何处藏身?所以说,一个以民情为基础的好制度,再配以好的监管,毒食品问题定能得到较好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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