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升学宴”“谢师宴”等群体性聚餐逐渐增多。为有效防范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广大群众饮食安全,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如下。
餐饮服务提供者
依法合规承接宴席
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经营活动不得超出许可范围。提前对供餐能力进行评估,不得超负荷、超能力接待宴席,严禁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条件下供餐。
严格落实进货查验
与储存管理制度
全面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禁止采购、使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采购、使用无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肉类、野生菌、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材;禁止采购、使用无合法来源的散装白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捕水域非法捕捞的渔获物、死因不明的畜禽产品;食品原料分区存放,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及时清理过期或变质原料。
严格规范加工制作过程
加工制作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相关要求。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区存放,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食品应烧熟煮透。冷食类食品应实行凉菜热作、专间管理、专人制作。
强化从业人员
与环境卫生管理
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严格执行晨检制度,患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咽部炎症等疾病的人员,应暂时调离食品操作岗位。从业人员应穿戴工作衣帽及口罩,操作前洗手消毒,保持手部卫生。每日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加工区域、用餐区域整洁有序,通风良好,落实三防设施要求,及时清运餐厨废弃物。
规范食品留样管理
单次集体聚餐人数超过100人的,应进行食品留样。每个供餐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克,使用专用密闭容器盛放,置于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并做好留样记录。
宴席举办者、消费者
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
餐饮单位
选择证照齐全、环境卫生整洁的餐饮服务单位。注意查看《食品经营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用餐过程中注意观察菜品感官性状,发现异常立即停止食用。点餐时以热食类食品为主,慎重选择生食水产品、凉拌菜、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
农村集体聚餐
应履行报告义务
举办规模在5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或承办方应提前向所在村委报告,进行备案登记管理。
及时报告隐患
承办者要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如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如就餐人员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停止聚餐活动,组织救治患者,保留剩余食品、食材及餐饮具等相关证据,并第一时间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不得隐瞒、谎报、迟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相关证据。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或问题线索,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