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第 125 号令),自2026年7月1日起,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取得许可的,将不得从事目录范围内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
一
哪些食品属于重点液态食品

二
谁必须办,谁不用办
使用专用货物运输罐式容器(罐车一体)从事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准运证。
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自有运输容器对自己生产经营的重点液态食品进行道路散装运输的,不需要取得准运证,但运输容器、运输过程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三
办证条件(缺一不可)
1.专用运输容器合规:
运输容器及其附件材质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显著位置喷涂“食品专用”或 “×× 专用”标识(字高≥200mm,与底色差异明显)。
2.从业人员达标:
配备熟悉液态食品运输食品安全要求和操作规范的作业人员及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管理制度健全:
建立运输过程控制、人员培训考核、容器清洁维护、文件记录等核心制度。
四
去哪里办?怎么办?
(一)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运输容器清单,运输容器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复印件,运输容器(含有清晰完整喷涂标识、容器编号)照片等材料;
(5)与保障食品安全相关的管理制度目录清单。
(二)办理程序
线上申请
江苏政务服务网
网址https://scjg.jszwfw.gov.cn:9082/#/administrative
扫描下方二维码了解详细办理流程

五
温馨提示
运输容器证明需随车携带,以备查验;
请于2026年6月30日之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如有疑问,可拨打当地政务服务窗口电话咨询,各地咨询电话如下:

拟 稿:市局食品经营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