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

商家伪造资质材料入驻外卖平台,会受到什么处罚?

   2026-05-05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550
   问
 
  部分商家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通过 P 图篡改、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蒙混平台审核后上线经营,该行为会受到什么处罚?
 
  答
 
  该行为属于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将被没收违法经营商品、工具与违法所得等,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第一百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