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成效,净化网络餐饮行业生态,常熟市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网络餐饮领域违法案件,现集中将第二批典型案例公示,希望广大餐饮经营者引以为戒,守法诚信经营。
某入网餐饮店发布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基本案情
4月3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在同一经营地址办理了多张营业执照及小餐饮信息公示卡,其运营的淘宝闪购A店铺中有“番茄云南牛肉”“手打牛筋丸”“鲜切牛肉”等商品,商家承认对上述牛肉产品的产地(云南)、制作方式(手打)、品质(鲜切)等信息进行虚假宣传;其运营的淘宝闪购B店铺和京东外卖C店铺页面展示后厨照片非其后厨真实照片。当事人在外卖平台发布虚假的牛肉产品信息和虚假店铺照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常熟市市场监管局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该案正在办理中。
典型意义
本案查处商家虚构牛肉产地与品质、使用虚假后厨照片的双重造假行为,直击网络餐饮“线上美化、线下失实”的痛点。监管部门依法打击虚假宣传,警示经营者须坚守诚信底线,确保线上信息与线下实体一致,维护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某公司超范围经营、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基本案情
4月8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但其线上店铺销售的冰镇小龙虾属于冷食类食品。同时,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的冰箱内发现3罐某品牌小麦白啤酒,截至检查当日,上述啤酒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超范围经营的行为,涉嫌违反《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常熟市市场监管局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该案正在办理中。
典型意义
入网餐饮经营者须严守许可范围、规范原料管理,监管部门将持续强化执法力度,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筑牢网络餐饮安全防线,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某小吃店网上刊载食品名称与食品标签不一致案
基本案情
4月11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该店在网络食品交易平台上销售的饮用水,线上名称为“怡宝矿泉水”,但店内实际配送的产品名称为“怡宝纯净水”,网上刊载的食品名称与产品实际标签标注内容不一致。当事人在网上刊载食品名称与食品标签不一致的行为,违反《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常熟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警告行政处罚。目前,当事人已完成网络平台信息更正,规范食品名称公示。
典型意义
网络食品信息真实、准确是法定底线。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保证网上刊载的食品名称、成分、保质期等信息与食品标签一致,这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规范网络交易的基本要求。
某焖面店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案
基本案情
日前,常熟市市场监管局对网络餐饮经营单位使用的餐饮具开展专项监督抽检。4月1日,我局收到常熟市质检所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报告显示,某面店提供的自行消毒大碗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警告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餐饮经营者须严格落实餐具清洗消毒制度,杜绝“重经营、轻卫生”的侥幸心理。监管部门通过抽检强化源头管控,推动行业规范操作,保障消费者用餐安全,筑牢食品安全基础防线。
下一步
常熟市市场监管局将
加大网络餐饮监管力度
推动平台落实审核责任
商家落实主体责任
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拟稿:食品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