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23号令)将于2026年6月1日正式施行。各位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务必充分理解要求,开展自查。
一、资质与信息自查
1.证照规范:“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合法有效,按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确保证照信息清晰可辨。
2.信息完善:外卖平台店铺线上公示的证照、店名、经营地址、门头照片与实体店实际情况完全一致,杜绝信息虚假、误导消费者。
3.公示透明:无堂食商家按要求显著公示“无堂食”标识,明确告知消费者;鼓励商家接入“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实现加工过程可视化。
二、人员管理自查
1.健康证明:所有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均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健康证明在有效期内,确保健康证明真实性,杜绝伪造、过期证明。
2.工作着装:从业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不佩戴首饰、不涂抹指甲油,不携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操作区域。
3.严禁带病:严禁从业人员“带病上岗”,感冒发烧、腹泻、手部有化脓性伤口等有碍食品安全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食材自查
1.原料采购:采购原料需向供应商索取资质、票据及检验合格证明,做到来源可查。
2.食材检查:检查食材感官性状是否正常、是否在保质期内,无过期、变质、伪劣、腐败等问题,杜绝不合格食材进入加工环节。
3.临期处置:规范食材分类存放与标识管理,对临近保质期食品及时处理,保障加工食材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四、环境设备自查
1.环境卫生:后厨、操作间、外卖打包区等区域是否干净整洁、无油污、无垃圾堆积,垃圾桶加盖密闭,及时清理废弃物,保持环境整洁。
2.“三防”设施:“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应配备齐全、正常使用,无破损、无遗漏。
3.设施设备:检查冷藏冷冻设备运行及温度控制是否符合要求,冷藏温度保持在0–8℃、冷冻温度-12℃以下(食材外包装标识更高温度要求的,按照标明温度要求),定期清理维护设备,确保食材储存安全。
五、储存自查
1.储存规范: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类、分架、离地离墙10cm以上存放,摆放整齐,避免挤压、污染。
2.生熟分开:生熟食品应严格分开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混放,按温湿度要求分类储存。
3.专人管理:食品添加剂应严格执行“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加锁”五专管理要求。
六、加工制作流程自查
1.生熟分类:刀具、砧板、容器应按生熟、荤素分区存放并标注清晰标识,杜绝混用导致交叉污染。
2.加工制作:食品加工过程严格执行“烧熟煮透”要求,中心温度达到安全标准。
3.密封餐食:外卖餐食需规范粘贴“食安封签”,确保开启后无法复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