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网络餐饮行业守法诚信经营,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将相关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典型案例一
宜兴市宜城街道某食品店虚假宣传及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基本案情
宜兴市宜城街道某食品店在美团、饿了么开设网店,网店销售的“牛肉小串”使用的食品原料仅含鸭肉,销售的预包装羊肉串谎称现串腌制,销售的“手工羊肉大串” 检出马肉成分;同时该店购进食品原料未查验供应商资质及合格证明。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7月9日立案调查。案发后当事人主动整改网店标注、更换原料,配合调查。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警告、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本案进一步压紧压实网络食品经营主体责任,明确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严守食材真实合规、宣传诚信规范、源头可溯可控的法定要求,依法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公平有序、安全放心的网络餐饮市场秩序。
典型案例二
宜兴市宜城街道某奶茶店使用过期原料制售饮品案
基本案情
宜兴市宜城街道某奶茶店2025年7月从杭州某食品有限公司购进风味发酵乳,7月29日开启已过保质期的该原料,制售10杯“牛油果羽衣甘蓝燕麦爆珠”饮品并销售。市场监管部门经现场检查、调查取证,确认其违法事实,该店系初次违法,未造成食源性疾病,且经营困难已停业,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减轻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72.26 元、罚款5000元。
典型意义
本案体现食品安全监管宽严相济原则,对使用过期原料制售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追责,同时结合违法情节、危害后果及当事人实际情况减轻处罚,兼顾执法刚性与温度。警示餐饮经营者必须严格履行食品原料查验义务,及时清理过期食材,坚守食品安全底线,任何食品安全违法行均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典型案例三
宜兴市宜城街道某餐厅未经许可制售生食类食品案
基本案情
宜兴市宜城街道某餐厅未取得生食类食品制售许可、无专用经营条件,于2024年初起在抖音网店套餐中添加三文鱼刺身生食菜品,至2025年7月被查,共售19份,货值5662元。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后,该餐厅及时下架链接、闭店整改,且积极配合调查。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餐厅作出罚没15662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生食类食品风险高,制售需专用许可和条件,本案中商家超范围经营违反食品安全相关规定。该案警示餐饮经营者需严格按许可经营,超范围经营将承担法律责任,也彰显市场监管部门严管食品安全、规范餐饮经营秩序的决心,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
典型案例四
宜兴市丁蜀镇某餐馆发布违法广告案
基本案情
宜兴市丁蜀镇某餐馆在饿了么平台开设网店,2025年5月6日至6月30日期间,发布“太湖银鱼鸡蛋饼” 菜品广告,实际使用养殖银鱼而非太湖银鱼,构成虚假广告,广告费用180元。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发现后立案调查,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事实并主动整改。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54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本案为网络餐饮广告监管典型案例,凸显网络餐饮经营中虚假宣传问题,警示经营者不得虚构食材来源误导消费者。同时根据当事人配合态度合理裁量,维护市场公平秩序,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推动网络餐饮行业规范经营。
典型案例五
宜兴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案
基本案情
宜兴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网络餐饮服务,2025年2月,该公司采购9千克小米椒,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其小米椒经检验毒死蜱、噻虫胺超标。该公司将部分不合格小米椒用于制作三道菜品销售,该公司对检测结果无异议,且积极配合调查,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1907 元、罚款5000 元的从轻处罚。
典型意义
本案凸显餐饮原料管控的重要性,餐饮经营者未落实进货查验义务,使用不合格原料将承担法律责任。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既依法惩处违法行为,又考量当事人配合态度从轻处理,兼顾执法力度与温度,也警示餐饮行业需严格落实原料控制和进货查验要求,筑牢食品安全第一道防线。
来源:执法稽查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