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我是广东省一家餐饮店,经营自制饮品和奶茶,请问我可不可以用新鲜斑斓叶制作饮品,是否违法;如果可以,使用斑斓叶或斑斓粉制作的饮品,是否需要标注建议食用量与不适宜人群。请省市场监管给与指导答复,谢谢。
答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目前海南省对斑斓的使用制定了地方标准《海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香露兜叶(粉)》(DBS46/004—2022),广东省尚未有相关地方标准,建议:一是采购符合其它省地方标准的斑斓,并落实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二是广东省暂未有对于使用斑斓作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食品需要标注“不适宜人群”等的相关规定,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可考虑标注提醒“建议食用量与不适宜人群”。
此回复仅作政务咨询使用,不具有法律解释等法定效力,不作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程序的依据材料,具体事件处理应当由属地管辖单位根据查明的事件事实,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认定。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