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制售假劣肉制品突出问题,重点排查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原料肉,以其他畜禽肉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两超一非”等违法违规行为,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不仅全面规范了肉类市场经营秩序,更创新推广监管模式巩固了整治成效。
从源头到终端,形成“检查—整改—查处—警示”闭环管理机制。
先后组织召开16次食品安全专题调度会议及6轮次专项督导调研,及时研判风险、动态调整策略,构建起“市局统筹、属地负责、条块结合”的指挥体系。对肉类产品生产、流通、餐饮全链条环节开展靶向排查整治,截至目前,累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主体6089户次,立案41起,罚没款26.29万元;排查问题隐患819条,均已督促生产经营主体当场整改完毕;向纪检检查机关移交问题线索3条,制发工作提示、情况通报4份,向相关责任主体送达提醒敦促函4份。组织警示约谈会11场次,开展集中培训32场次,参训生产经营户1536人次;发布专项行动成果、曝光典型案例等正面宣传信息3条,发布科普、消费提示7条;开展食品安全相关宣传活动2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联合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开展肉类产品整治及法律法规宣传活动10次。
深化“生鲜灯”专项整治,构建“五网联动”治理新格局。
创新构建“五网联动”治理模式,得到中纪委第一督导组高度肯定。一是织密“责任网”,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连夜部署、快速响应,对全市农(集)贸市场、超市、生鲜店及街边肉店开展拉网式排查,压紧压实属地监管与市场主体责任。二是统一“标准网”,组织召开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专题培训,明确照明设施使用规范与整治要求,提升执法一致性和可操作性。三是筑牢“安全网”,线上线下同步加强灯具质量源头管控,严禁销售和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设施。四是强化“监督网”,通过专项督导、交叉检查等方式跟踪问效,推动问题整改闭环。五是构建“诚信网”,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规范经营、诚信守法的市场氛围,累计下发《提醒告诫书》2496份,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57份,查办相关案件115起,下发督查通报3期,问责监管干部10人,形成“标准引领、源头管控、执法严明、社会共治”的综合治理格局。
推广“131”监管模式,破解基层溯源难题。
针对基层肉类监管中存在的检验检疫信息查验难、追溯难等突出问题,以西夏区兴泾镇牛羊肉集散地为试点创新推行“131”监管模式,有效提升溯源管理与规范经营水平。一是建立一套追溯管理制度,依据《食品安全法》,结合全区检验检疫“无纸化”改革要求,统一制定《牛羊肉经营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模板,指导商户结合实际细化内容并统一公示,实现制度上墙、对标管理。二是推行“三亮”经营行动,要求商户主动亮证照、亮来源、亮票据,增强经营透明度,方便消费者监督与执法检查。三是打造一个规范示范店,选取分割销售量较大的肉店进行重点指导,按照“制度+三亮+溯源”标准进行规范化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肉类监管典型经验。
强化跨部门协调联动,凝聚全链条监管合力。
与公安、农业农村、海关等部门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召开风险会商会议3次,对日常监督检查、抽检发现的问题互相通报,移送案件线索3条。深入农贸市场、生产批发企业、农村地区等重点场所,围绕肉制品源头养殖、屠宰检疫、流通销售等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对畜禽肉及肉制品进行全链条监管,强化源头治理。重点针对问题发现率较高、日常投诉举报反映较多以及群众关注度高的肉类食品,增加抽检检测频次,提高抽检靶向性和问题发现率。目前共抽检禽畜肉及肉制品2006批次,其中专项抽检肉类食品563批次。
供稿:食品生产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