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加工海鲜餐饮单位:
近期,市场监管部门在消费者投诉处理中发现,个别代加工海鲜餐饮单位存在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诚信经营意识薄弱等问题,如短斤少两、私自截留客户自带海鲜、加工过程卫生不达标等,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为进一步规范代加工海鲜餐饮服务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与消费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现向各代加工海鲜餐饮单位作出如下提示: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筑牢安全防线
全面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各单位需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材采购查验、加工操作、餐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确保每一项制度落到实处,不流于形式。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上岗前做好个人卫生清洁,工作期间佩戴整齐的工作服帽,严禁带病上岗。
规范代加工海鲜处理流程。接收客户自带海鲜时,需仔细检查海鲜新鲜度,对变质、异味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海鲜,应及时告知客户并拒绝加工;加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循生熟分开、荤素分开的原则,避免交叉污染,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厨具、餐具,加工完成后及时清理操作区域,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严控食品添加剂使用。如需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品种、范围和限量要求,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如实记录使用种类、数量、时间和用途,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海鲜。
二、坚守诚信经营底线,保障消费者权益
杜绝短斤少两行为。各单位需配备经计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在为客户代加工海鲜时,应当面称重客户自带的海鲜,如实告知海鲜重量,严禁通过调整计量器具、隐瞒海鲜实际重量等方式短斤少两。
严禁私自截留客户自带海鲜。在接收、加工、存放客户自带海鲜的全过程中,建议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建立海鲜交接台账,详细记录客户姓名、联系方式、海鲜种类、数量、接收时间、加工时间等信息,确保海鲜可追溯。严禁以任何理由私自截留、挪用、调换客户自带的海鲜,一经发现,将依法严肃处理。
明码标价,规范收费行为。需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代加工海鲜的收费标准,包括加工方式(如清蒸、红烧、油炸等)、收费单价、计费方式等,收费标准应清晰、明确、易懂,不得存在模糊标价、虚假标价等行为。在为客户提供服务前,需主动告知客户具体的收费金额,经客户确认后方可提供服务,严禁在服务过程中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三、强化责任意识,接受社会监督
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各代加工海鲜餐饮单位应立即对照本告诫函的要求,组织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排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计量器具检定、海鲜交接管理、收费标准公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单位应在经营场所公示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0532-88513977),方便消费者投诉举报。同时,要高度重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及时处理消费者反映的问题,积极与消费者沟通协商,妥善解决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各代加工海鲜餐饮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规范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告诫函的要求,规范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决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供稿:餐饮安全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