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
相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苏州蟹之家阳澄湖蟹业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相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苏州蟹之家阳澄湖蟹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网络平台宣称“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理事单位”“吃正宗阳澄湖大闸蟹就选蟹之家”“吃正宗阳澄湖大闸蟹、就选蟹之家、品牌有保障”“源头实力,其实阳澄湖大闸蟹并不难买(背景为蟹之家阳澄湖养殖基地)”等内容。经查,当事人非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及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理事单位,且未获得2025年度阳澄湖大闸蟹农产品地理标志授权书,上述宣传内容与实际不符。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改正,并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相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苏州瀚品轩水产有限公司大闸蟹卡券提货限制消费欺诈案
相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苏州瀚品轩水产有限公司开展检查。经查,当事人将大闸蟹卡券预约平台的每日兑换量上限设置为300张,兑换超限后,当事人在预约兑换期限内单方面发布停止兑换公告(未有允许消费者退款内容)并停止系统预约。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规定。相城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并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相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苏州苏澄润蟹业有限公司消费欺诈案
相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苏州苏澄润蟹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大闸蟹礼盒外包装印有“阳澄湖大闸蟹”标识,礼盒内装有佩戴防伪标志(蟹扣)的大闸蟹。经查,上述蟹扣并非当年度阳澄湖大闸蟹农产品地理标志专用防伪标识。当事人存在将非阳澄湖大闸蟹装入“阳澄湖”标识的大闸蟹包装礼盒并佩戴上述蟹扣后进行销售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规定。相城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并作出警告、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相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苏州市丰韵大闸蟹有限公司短斤缺两案
相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苏州市丰韵大闸蟹有限公司进行大闸蟹规格网络抽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大闸蟹在扣除失水等正常损耗后,重量未达到宣称标准,存在短斤缺两现象。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规定。相城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并作出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昆山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昆山名品部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次充好案
昆山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昆山名品部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并对现场3箱打包待发的大闸蟹礼盒进行拆箱称重。经查,当事人上述大闸蟹重量不符合礼盒标称规格。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昆山市市场监管局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郑重告诫全市相关经营者
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切实规范自身经营行为
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欢迎社会各界加强监督
若发现相关违法行为
请保存好证据并及时拨打
12345、12315热线投诉举报
供稿:执法稽查协调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