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

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进口食品中文标签:你必须知道的那些事儿

   2025-11-05 南宁海关发布2800
  进口食品中文标签
 
  你必须知道的那些事儿
 
  当你看到琳琅满目的进口食品时
 
  有没有注意到它们包装上的中文标签?
 
  别小看这张小小的标签
 
  它不仅是法律规定的“身份证”
 
  更是你了解食品安全和营养信息的重要窗口
 
  一

  什么是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标签?
 
  预包装食品: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比如一瓶牛奶、一包巧克力饼干。
 
  食品标签:指在食品包装容器上或附于食品包装容器上的一切附签、吊牌、文字、图形、符号说明物。就像是食品的“说明书”,告诉你关于食品的成分、保质期等关键信息。

  二

  为什么进口预包装食品必须有中文标签?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以上规定的,不得进口。
 
  三

  一张合格的中文标签应该有哪些内容要素?
 
  想快速判断标签是否合格,记住这几个常规内容要素:
 
  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2.成分或者配料表。
 
  3.进口商、代理商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可不标注生产者)。
 
  4.保质期。
 
  5.贮存条件。
 
  6.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7.原产国国名或地区区名(如香港、澳门、台湾标注为原产地)。
 
  8.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还应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的规定标示营养标签(豁免标示的食品除外)。
 
  9.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另外,还有一些特定的要素信息,对特定人群或在特定条件下也很重要:
 
  批号
 
  企业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标示食品的批号。
 
  食用方法
 
  根据食品实际特性,可标示容器的开启方法、使用方法、烹调方法等对消费者有用的说明。
 
  致敏物质
 
  含有可能导致过敏反应的食品及制品,宜在配料表中使用易辨识的名称,或者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
 
  辐照食品
 
  (1)经电离辐射线或电离能量处理过的食品,应在食品名称附近标示“辐照食品”;
 
  (2)经过辐照处理的配料,应在配料表中标明。

  四

  除了通用中文标签标注要求,有没有其他应特别注意的规定?
 
  (一)《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对于进口鲜冻肉类产品,内外包装上应当有牢固、清晰、易辨的中英文或者中文和出口国家(地区)文字标识,标明以下内容:产地国家(地区)、品名、生产企业注册编号、生产批号;外包装上应当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具体到州/省/市)、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限、储存温度等内容,必须标注目的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加施出口国家(地区)官方检验检疫标识。
 
  (二)对于进口水产品,内外包装上应当有牢固、清晰、易辨的中英文或者中文和出口国家(地区)文字标识,标明以下内容:商品名和学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限和保存条件、生产方式(海水捕捞海域、淡水捕捞国家或者地区、养殖)、生产地区(海洋捕捞海域、淡水捕捞国家或者地区、养殖产品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涉及的所有生产加工企业(含捕捞船、加工船、运输船、独立冷库)名称、注册编号及地址(具体到州/省/市)、必须标注目的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三)进口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的中文标签必须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加贴。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已获得注册的企业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时,应当在食品的内、外包装上标注在华注册编号或者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批准的注册编号(注:该要求适用于2022年1月1日起生产的输华食品)。
 
  五

  进口食品标签不合格怎么办?
 
  每年都会有进口预包装食品因标签检验不合格要进行处置。
 
  不合格原因:进口预包装食品无中文标签;进口预包装食品的格式版面检验结果不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进口预包装食品的符合性检测结果与标签标注内容不符。
 
  不合格处理方式: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该批货物须作退运或销毁处理。其他项目不合格的,企业可以在海关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不能进行技术处理或者技术处理后重新检验仍不合格的,海关将责令企业退运或者销毁处理。
 
  六

  温馨提示
 
  需要注意的是,预包装食品标签都是指一般贸易渠道进口的食品,对于入境展示、样品、免税经营(离岛免税除外)、使领馆自用、旅客携带以及通过邮寄、快件、跨境电子商务等形式入境的预包装食品,不强制要求加贴中文标签,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供稿/ 动植物和食品检验检疫处、梧州海关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