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由中国酒业协会市场专业委员会组织的《酒类商品批发/零售经营管理规范》行业标准专家审查会在京召开。
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重要商品处处长王勇、一级调研员刘斌,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标准专家孙鑫,中国酒业协会副秘书长刘振国等业务指导单位领导及协会领导,以及来自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农业食品标准化研究所副所长史波林,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葡萄酒学院市场研究室教授李甲贵,江南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张焕勇,浙江省酒类流通协会秘书长许东海,深圳市酒类行业协会秘书长胡广,江苏苏糖糖酒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国锁,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卓洋洋,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高端事业部总监任红昌、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剑等单位的9位专家以及起草组成员中国酒业协会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刘晓晴、食品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正高级工程师屠振华、山东经贸职业学院连锁经营与管理专业负责人李加明、中国酒业协会市场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闫一楠等以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中国酒业协会市场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闫一楠主持,会上鼓掌通过了由中国食品标准化研究院农业食品标准化研究所副所长史波林担任审查组组长,刘晓晴副主任代表标准起草组详细汇报了标准的编制背景、主要内容、编制依据及征求意见处理情况。专家评审组围绕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展开了逐章逐条的深入研讨,重点对酒类流通企业的资质要求、商品采购管理、仓储运输条件、销售服务规范、溯源管理体系、服务标准等核心条款进行了细致审查。专家们一致认为,该标准框架完整、逻辑清晰、内容详实,着重围绕流通产业数字化转型和消费升级需求,补充了互联网销售等新业态管理要求,在强化供应链信息化管理、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服务水平、促进诚信经营、树立负责任形象等方面丰富完善相关条款,符合当前酒类流通行业实际,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新标准实施后,将有利于引导酒类商品批发/零售企业加强设施设备、专业人员配置,规范采购、仓储、配送、销售、服务、广告等经营环节,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助力酒类商品流通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最终,专家组一致同意该两项标准通过审查。
下一步,标准起草组依据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标准进一步修改、补充和完善,形成标准报批稿,并按照相关程序要求尽快报批。







